国务院批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赋予深圳四个“先行先试”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吴江、周敏报道:昨天从深圳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最近获国务院批准。这一方案,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的发展重新定位,赋予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四个先行先试”,并部署深圳要在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专家分析,深圳改革开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总体方案》为深圳发展重新定位,提出深圳要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领先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法治建设的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定位。
《总体方案》提出了深圳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思路:过去已进行的改革要继续深化,当前中央已作出部署的改革要率先推进,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要积极探索。
按照国家改革的战略部署,深圳被赋予“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总体方案》提出,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要在六个方面重点突破: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推进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用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严格依法行政,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和财税、金融、土地、投融资等制度,继续推进企业改革,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文化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以深港紧密合作为重点,全面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
———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5年,上海浦东新区获批全国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获批为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深圳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定位:
●1990年,提出综合性经济特区和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
●1995年,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2000年,提出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高科技城市、世界园林式花园城市、现代文明城市;
●2005年,提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等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