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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筹建首批消费金融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 19: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拟由银行发起●瞄准年轻的高端白领●不吸收公众存款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在银监会就《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上海市筹谋建立第一批消费金融公司。

  5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黄浦区政府宣布,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上海银行签订框架协议。上海市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表示,一旦银监会办法正式出台,将积极支持浦东新区率先成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虽然此次签署的只是框架性协议,但消费金融公司的操作模式已具雏形。黄浦区一位相关人士表示,黄浦区拟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银行发行消费卡,客户在黄浦区几十家特约商户进行消费,消费的总价值可能限定在5000元至10万元。“虽然并不需要担保,但客户需要由单位推荐。卡的授信额度可能分两种,最高的一种上限为30万元。”

  浦东新区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合作的消费金融公司股东中可能将包括浦东的金融控股平台,消费群体界定在年轻的高端白领。

  谈伟宪还表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还是由银行发起,此外拨备的要求较高,有一定能力消化不良贷款;此外,成立专业的公司来进行产品开发,更贴近消费需求。

  谈伟宪认为,将来的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并不存在冲突,因为信用卡功能强大,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推动信用卡功能得到更大的发挥。

  与小额贷款公司类似,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但经批准后可发行金融债。(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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