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设计上,国资管理机构应该要更精细
《上海国资》记者 王铮
上海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外部董事名单出炉。5月5日,19名外部董事名单在上海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时间至5月12日,如获聘任,外部董事聘期是1—3年。
上海市国资委在官方网站上表示,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外部董事制度。
根据公示名单,首批开展外部董事试点的5家企业,包括上海电气、上汽集团、锦江集团、东方国际和百联集团。拟聘请担任上汽集团外部董事的有6人,上海电气4人,锦江集团5人,百联集团4人,东方国际3人。从名单上看,有3人同时担任了2家企业的外部董事。19位外部董事的经历和专业背景各异。有6位高校学者,分别是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副院长谢祖墀、同济大学校长助理余卓平、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陈信元,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晁钢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
来自央企和金融界的亦占外部董事多数,共有7人。分别来自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申银万国、上海银行、工商银行等地。
也有多位曾奋战在上海企业一线的企业家,比如原任上海仪电公司董事长的张林俭。
其余则来自法律界和外资企业界。
这19名拟任外部董事中还有一位外籍人员,即新加坡籍的林明彦。
从专业背景上看,拟任的外部董事既有财务、法律等专业,也有汽车、酒店等专业,与上汽集团、锦江集团、东方国际等企业相对应。
据《上海国资》了解,选聘外部董事自2008年11月开始展开。当时,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聘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选。
当时,上海为此专门设立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对自荐和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专业资格认定。并将合格人员录入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才库,进入人才库后,由上海市国资委遴选合适人员。
19人中的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外部董事制度的“核心”,一在于独立性,二在于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好职责。
一位集团高管亦对《上海国资》表示,引进外部董事确对企业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民主带来改善。
不过,对最为敏感的薪酬支付问题,因早前有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提出由国资委将用央企分红直接向央企外部董事支付薪酬。此次业界猜测,上海市国资委聘请的外部董事亦当由上海市国资委支付薪酬。
对此,业界认为可以在外部董事与企业内部经营层之间设置“防火墙”。
“说话更有力度,不会被企业经营层牵制。而且由于精心专业选配,不仅会提高经理层提交的待决议案的内在质量,而且由于决策班底的过硬组合,本身也推动了企业决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北京求是管理咨询总裁安林表示。
但这并不能解决所有疑虑。
一位国企集团高管对《上海国资》表达了他的疑虑:虽然不拿企业薪酬,但仍不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外部董事身上。
他说:“其一,外部董事毕竟是外部的,他们来自学界和其他领域,对自己所服务的具体企业和行业缺乏深入了解,能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很难说;其二,如果听从外部董事意见造成企业经营损失,外部董事能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施设计上,国资管理机构应该要更精细。”这位企业集团高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