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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海石油公司贪官外逃6年被劝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 10:2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我回来自首了。”在首都机场一下飞机见到检察官,李敏(化名)连声说道。此前,她因涉嫌合伙私分130万元国有资产而潜逃德国6年。在北京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历经3年的越洋劝说下,李敏回国自首———这是全国首次通过非外交途径成功劝返在逃国外的贪官。前日,房山检察院反贪局披露了此事。

  生于1941年的李敏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曾任燕山石化公司下属的北京燕海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退休前,她和公司其他3人将公司小金库130万元现金私分。2001年4月5日,李敏持因公护照飞赴德国,从此销声匿迹。

  李敏失踪后,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爱军曾多次带队到李敏家蹲守。由于李敏此前多次到德国出差,其儿子此时也在德国进修,检察官怀疑她可能潜逃德国。

  刘爱军说,中国与德国没有司法引渡协议,于是检察官们决定通过做工作让她自己回来。

  第4批办案检察官刘君亮每到逢年过节,都会给李敏儿子打电话,解释宽严相济的政策。

  2005年,李敏儿子返回德国,刘君亮和李敏案的第5批检察官刘立新加强了与他联系的频率。

  2007年9月,李敏通过律师找到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咨询自首的法律,并商讨回国自首的具体安排。当年9月13日,李敏从德国飞回北京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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