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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4部门发布促推楼市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 17:02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主任记者 张晶)外埠大学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找工作;外地人在沈购房并取得房证的,允许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在沈落户……5月12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建委、人事、教育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发布了本单位支持沈阳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新举措。

  今年以来,沈阳市房产开发建设赢得了骄人的成绩。今年前4个月,沈阳市实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51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完成96.69亿元,同比增长15.3%。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介绍了近年来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总体情况及未来走势。

  当日,市建委表示,将从为新建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引导开发企业多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住房;增强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服务。

  市人事局则针对外埠大学毕业生、特殊人才、军转干部等三类群体,推出了10项新举措,鼓励外埠大学毕业生来沈先落户、后找工作。另外,外埠大学毕业生可在沈免费落户、免费培训。

  市教育局也推出了10项新政,外地人在沈购买商品房后,其子女可享受沈阳市民的同等待遇,就近在学区内安排入学。

  市公安局则发布了“在沈阳市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外地人,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落户”等新政。

  记者了解到,包括以上4部门在内,沈阳市的房产、交通、住房公积金等7部门,均针对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保增长”、推动沈阳房地产业发展系列新政,以保证沈阳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实现沈阳经济半年“双过半”、全年GDP增长14%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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