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何智凤 张莹) 从4月份开始,广州市民已陆续收到省地税局开具的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部分市民反映收到的《个税证明》资料或金额有误,也有部分市民反映没有收到《个税证明》。对此,市地税局明确表示:市民可到地税部门申请门前开具。
根据规定,2008年度实行明细申报且数据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范围。经申请,以下两种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补充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实行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属2008年度我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范围,但未取得集中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以及取得集中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地税提醒,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前台咨或电话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