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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定两个中心建设具体推进框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6:52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汪蕊 

  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再度提速。上海市政府昨日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推进大会,明确提出要依托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优势,金融中心聚焦金融市场体系,航运中心聚焦软环境发展,在地方立法、人才培养引进、政府服务等方面助跑“两个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首先是为保障和促进“两个中心”建设勾勒出了制度框架。配合国家层面的安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上海市已拟在市一级建相应的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并加快有关“两个中心”建设的地方立法。

  《实施意见》明确,要尽快出台《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加快研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全力营造有利于金融发展的人才环境、创新环境、信用环境、监管环境和法治环境;在航运中心建设上,要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推进上海口岸综合管理地方立法,大力支持海事仲裁机构和海事司法机构建设。

  在具体推进方式上,《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总体要求,包括提升政府效能、加快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等事项、推动国有企业管控模式优化,政府要深入企业、市场,倾听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的意见等。同时还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表及对应的牵头负责单位,要求制定年度计划滚动推进。其中,仅2009年,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就已分别明确了83项和59项重点推进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并讲话强调,《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出台,是中央对上海的信任,也是新时期上海必须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作工作部署。韩正指出,要突出重点,围绕关系全局的关键环节,抓住当前可以做的重要工作进行“三个聚焦”,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聚焦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突破,一要加快金融市场发展,二要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三要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聚焦综合实验区实现突破,一方面创新完善国际航运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创新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制度;先行先试聚焦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现突破,充分用好用足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独特优势和大浦东的综合优势,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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