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 适时启动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
综合新华社、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29日在上海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权威解读《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从1992年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正式见诸中央文件,到此次专门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战略地位、具体内涵和目标任务,17年,梦想照进现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蓝图今日“定稿”。
“这是中央首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定位,从抽象到具体、从概念到内涵,从原则到具体路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轮廓日益清晰。”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国平说,“这是继浦东开发开放之后,上海迎来的又一次历史性重大机遇,为‘后危机时代’上海乃至全国的发展提振了信心。”
上海将有望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工具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创新领域率先“吃螃蟹”。意见提出,探索推进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研究建立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转板机制,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等。
国务院《意见》中还提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其中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是最大的亮点。意见指出,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以及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运、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允许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等。意见还要求,要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行政效能最高和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中介服务最发达的地区和国际化高端人才的集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