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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一起旅游门票价格大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09:1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岳佳综)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昨天,省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旅游价格优惠具体内容有:

  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同时在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布我省第一批免费游览参观点目录。暂未免费开放的,要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通知》要求我省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在“五一”、“十一”、春节节假日期间,对单次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门票价格20%以上的优惠,团体门票优惠标准由旅行社等企业与旅游参观点双方协商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上述节假日前后适当延长优惠时段,并制定具体方案。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的价格指导,鼓励在节假日期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根据需要设置各种方便、适用、优惠的游览参观点通用年票、套票以及同一区域不同游览参观点的联票等,为不同需求的游客提供质优价廉的个性化服务。

  进一步扩大游览参观点门票减免范围。《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门票价格减免范围和标准,将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救助对象、五保户等特定群体纳入优惠范围并制定具体优惠方案。我省辖区内所有游览参观点(含商业性游览参观点)对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实行免费,对1.2米至1.5米(含1.5米)的儿童实行半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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