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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住房公积金将可异地互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 09: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4月6日电  (记者 罗艾桦)“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签字仪式”日前在广州举行。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珠三角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今后可互贷。即在广州缴存公积金,能在其余7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表示:异地贷款手续不麻烦,只要多加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便可。考虑到需制定缴存证明和理顺一些关系,原则上5月1日开始实施。专家称, 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若效果明显,还可望在广东全省统一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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