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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发行56亿元地方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 16:31  北京日报

  最快下月发行,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买卖

  本报讯(记者周奇)本市将首次由财政部代理发行56亿元地方债券,期限三年,利率与近期国债相当。昨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熙表示,此次地方债券最快在下月发行。

  发行时间预计在4、5月份

  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2009年将是我国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状况十分突出。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总规模为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以此来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6亿元,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

  “这是北京首次发行地方债券。”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熙表示,债券发行时间预计在4、5月份。

  利率与近期国债利率相当

  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期限三年,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针对机构操作)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这意味着,虽然地方债券冠以地方省市的名头,但并不局限于本地居民购买。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像买卖股票一样投资地方债。

  徐熙说,发行地方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决定。不过,他预计应该与目前发行的国债利率相当。债券利息按年支付,三年到期后一次还本。

  下一步,本市将根据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研究债券发行月份及月份债券发行额,并尽快向财政部上报本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

  债券资金不用于经常性支出

  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债券规模和相关要求,统筹考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向南城、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等倾斜的原则,本市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保障等公益性方面,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为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火在相关的初步审查报告中建议,要严格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审计,切实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RJ176

  债券支出集中四大公益领域

  上述项目为初步安排,具体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确定的投资领域,在部分项目间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009年债券资金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

  10亿元

  4亿元

  34亿元

  8亿元

  中央投资配套项目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等社会事业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资源能源保障项目

  清河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

  宣武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

  首都图书馆二期暨北京方志馆工程等

  蒲黄榆路工程及拆迁

  阜石路二期工程

  国道111工程

  清源路

  长周路等

  三河热电厂输热主干线

  南水北调配套南干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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