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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获得许可,怎么能随便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近日,黄石广播电视局以电信黄石分公司传播境外电视节目为由,向主管部门申请要求公安和安全部门配合予以取缔,并开出3万元罚单。
据悉,自去年8月份以来,黄石广播电视局发现,湖北电信公司黄石分公司在未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审批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在黄石地区开展I.TV(IPTV是Internet Protocol Tele Vision的缩写,中文叫网络电视)业务,遂在8月17日和12月19日先后两次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黄石广播电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石电信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发展IPTV业务。该负责人称,不仅与此,在黄石“两会”期间,电信部门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优惠券,大肆进行宣传。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黄石广电局可取缔电信公司的TPTV业务,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记者在采访黄石电信公司时,该公司否认传播过境外电视节目。对于黄石电信公司是否有资职从事IPTV业务,对方称,所有的业务都是按湖北省公司统一部署进行的,黄石公司只是具体操作者。 (中新网黄石3月25日电 梁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