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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可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市场流通
□大众日报记者 李梦
本报济南3月19日讯 在2009年国家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规模中,我省获批转贷国债资金70亿元左右。记者19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解决中央投资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省重点投资项目资金配套问题。
近日,国务院通过了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作为中央政府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配套资金,由财政部代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发行,并由地方政府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作为转贷国债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中央投资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问题和支持地方重点投资项目建设。
据记者了解,代发后的地方债,将通过招标承销机构的方式向社会发行,之后可在银行间市场以及证券市场流通,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购买。此外,这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政策执行,不仅信用等级较高,而且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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