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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两天一起 杭州“断供案”猛增 从博弈手段到无力续供
东方早报记者 仇锋平 通讯员 尚法 夏法
早报记者昨天从杭州多个区法院了解到,该市今年以来因业主断供而被银行诉至法院的案件明显增多。至3月10日,杭州主城区法院已至少接到36起房屋断供案(含房屋按揭引起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平均2天1起。
从博弈手段到无力续供
36起断供案起诉人均为银行,涉案房屋多为市中心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债务人大多经商。其中,最惹眼的当属绍兴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寿龙。
2007年7月,陶贷款966万元买下杭州国际商务中心的3套房子,借款期限为60个月。2008年10月,江龙控股资金链断裂。至2008年10月22日,陶连续两期未还借款,银行发出还款通知后也未能归还。今年初,银行将其诉至上城区法院。
杭州下城区法院有关人士表示,往年房屋断供案较少见,多为购房者不满房屋品质,以“断供”为砝码与开发商博弈。今年以来此类案件猛增,主要源于受经济危机影响,业主收入受损,无力偿还。
杭州资深房产律师、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已接到关于“断供”的咨询20例,主要有3类人:企业主,尤其是资金链出问题的外贸商,;原有固定收入的个人受裁员等影响失去经济来源;家庭主要成员遭遇事故或发生家庭变故,其他人无力续供。
浙江楼市明年或复苏
“断供的成本太高,既丧失诚信记录,又要担负无限债务责任。”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个人贷款部主任杜志良认为,虽然目前断供案增加,但不太可能出现蔓延之势。同时,银行对房贷的风险防范都有“压力测试值”,杭州目前的房价还远没有达到临界点。
专业人士认为,断供是“下下策”。据介绍,一般情况下,连续3个月不还贷会被银行视为断供,开始催款。如业主仍不还款或无法与银行商议变更还款计划,就可能被银行起诉,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判令业主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业主如不能偿付,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业主承担。如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费用,银行或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有权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并可向法院提出对业主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断供者还将失去之前缴纳的按揭、首期和税费,不良记录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以后贷款都受影响。
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08年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报告》称,2008年该省土地开发投资额、购置土地面积、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分别同比下降25.7%、9.5%和7.6%,表明未来1—2年供应量将减少;同时,城镇化带来的购房需求、收入增长引发的改善性需求等将逐步释放,楼市将在2010年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