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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北京日报》报道,房贷纠纷暴增560%!这一触目惊心的数字是来自石景山法院的房贷纠纷调研报告,其他法院的类似纠纷也多为螺旋式增长。记者就此现象采访了石景山法院法官,法官表示此类纠纷中,银行、中介、开发商均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和银行联手审查贷款人“信用制度”。房主“断供”成为近期房贷纠纷中主要诉讼对象。2006年,海淀法院此类案件只有几十件,去年猛增至近400件。昌平和石景山法院类似案件去年也同比增长了5倍多。“以前‘断供’多为房主和开发商有争执而恶意拒绝支付贷款,近期的纠纷则显示房主确实无力偿还贷款。”法官表示,购房者贷款一般期限都是10年以上,不少贷款人为了早日还清贷款虚开收入证明,提高每月还款额,但是近期受经济形势影响,不少贷款人无力偿还预定的还款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连续3个月“断供”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银行会要求贷款人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本息,或者要求和贷款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据了解,出现纠纷后,房主一般希望和解,但是银行态度比较坚决,要求立即实现诉讼请求,导致该类案件调解率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