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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房地产业市场能解决就别依赖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本报记者曾向荣、张强、柳建云

  昨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处长文林峰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出台物业税的难度比较大。同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陈淮在评价房地产业没有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时表示,住房很早已是扩大内需的支柱产业,早就被列入国民经济的支柱领域。

  老靠扶持产业没竞争力

  陈淮表示,作为重要的政策支持产业,房地产业早就被列入国民经济的支柱领域。他说,早在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就提出扩大内需的方针;1999年提出扩大内需要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从那时开始,房地产就已经被明确写入了国家战略。

  “‘九五’规划、‘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都明确写了汽车、住房是扩大内需的支柱产业,不是到2009年我们才来讨论需不需要发展这些产业的问题。实质上,从很早以前就已经给房地产业高度的政策关注。”陈淮表示。

  陈淮表示,从日本的经验看,一个产业如果能在市场中解决它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那么这个产业就不适宜采取政府扶持。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日本专家总结了日本产业政策的一条教训就是,凡是由政府扶着发展起来的产业,在危机中最没竞争力。

  “大家别觉得政府的优化选择能力是最强的。政府就像父母一样,指定那个儿子重点培养上清华、北大,他不一定考得上,但政府没指定的那儿子说不定就考上了。就产业政策而言,事实证明,包括家电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定点培养的那些企业,今天存活率几乎是零,而当初连户口都不给报的‘黑孩子’已成为世界级的大家电企业。”陈淮表示。

  陈淮还认为,尽管世界遭遇经济危机,但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的趋势没有改变。十亿人都住到城里,城市建设中形成了大量的公共建设、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基本住房条件,前期城市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下一阶段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而不是减速期。

  出台物业税难度比较大

  针对社会各界呼吁多年、但始终未能出台的物业税,文林峰指出:毫无疑问,物业税能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优化资源分配、调整贫富差距的重要作用。但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出台物业税的难度还比较大。如:住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估价的公信力,估价成本和征税成本等。而且,物业税涉及几大相关税种的整合,这种整合的结果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她认为:在当前举国上下刺激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暂不宜出台物业税政策,以免进一步恶化房地产业的市场环境。

  振兴房地产不等于提房价

  针对目前房地产业界盛行的“振兴房地产业=提振房价”的逻辑思路,文林峰予以反对。她认为:房地产业欣欣向荣的标志,是社会各阶层的居民都可以通过相应的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广大居民的住房水平普遍提高,房地产业运行良好,且具有稳定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房价要相对合理,大多数居民可以通过市场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在此基础上,政府为那些无法通过市场化途径改善住房水平的人群提供住房保障。

  文林峰认为,中国房地产业长期缺乏规范行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如:《住宅法》),宏观调控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为主,缺乏长远性和严肃性。这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由此,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目前正在起草《住房保障条例》,力争在住房保障方面率先出台法规,以指导全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又讯 另据本报特派北京记者专访恒大董事长许家印获悉,他之所以在房地产商中率先提出一个控制利润的提案,是因为“只有长期稳定的房价才对房地产企业的稳定发展有长期好处,而要获得这种稳定的房价,企业就必须认清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合理利润空间’。这个合理的利润空间,我认为是不超过5%。”对于目前的房价,他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起步早晚不一样,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但是在大城市,很多企业都未能接受这个利润空间,“有一些调整了一到两个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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