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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回应"我怎么没感觉工资涨了这么多?"
本报记者:陈圣莉
编者按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比上一年同期增加3056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北京市最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3元。
然而,该数据的真实性却招致了不少人的质疑,部分网友留言:“我怎么没感觉到自己工资涨了这么多?”
日前,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就“职工平均工资”问题接受了新华网的专访。
统计局: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可信
但在统计方式上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
“近年来我国职工平均工资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尤其是到了本世纪以后,每年几乎都是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日前就“职工平均工资”问题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
平均工资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统计口径、方式等话题最近成为热点。部分网友质疑,为什么统计数字跟我们在生活当中的实际感受有这么大的出入呢?
对此,冯乃林以及许多专家表示,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肯定是真实的,但在统计方式上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未来将逐步增加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以增强数据的全面科学。
冯乃林明确表示,这些数据不可能造假。之所以人们的实际感觉和统计数据不太一致,可能是因为两方面原因。一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城镇单位主要包括国有、集体、三资企业,民营和个体等企业人员并没有统计在内,而这些人的工资恰恰比较低;二来,统计的“应发工资”与职工最终拿到手的“实发工资”是有区别的。“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职工工资总额统计的是税前工资,也就是说,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等,以及单位以实物支付的部分劳动报酬。”冯乃林说。
统计局:当务之急是增加私营单位工资统计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日前表示,目前的统计中确实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改进,“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增加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为了加大民生统计的真实性,已经连续两年试行了私营企业工资调查,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也存在着许多严重影响调查质量的问题。
“例如,私营单位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每年约变动30%以上;另外,私营企业往往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特别是较小的私营单位,会计制度不健全,我们很难得到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冯乃林在接受访谈时强调,尽管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国家统计局仍会尽快制订好方案,将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列入制度,这对提高平均工资数据的全面准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专家:统计口径、方式仍待改进
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地区约有60%以上的居民收入达不到平均工资,2007年北京地区约有57.4%的人,工资在平均线以下。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院长金勇进教授指出,所谓职工平均工资就是将所有不同地区、行业、部门人员的工资取一个平均数。它只能在大体上反映总的趋势和水平,但往往也会抹杀一些局部的现象或结构性问题。
以行业间差别为例,根据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在2006年编写的一份统计年表显示,石油石化、煤炭、通信、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的3到4倍,如果加上工资之外的各种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达5倍乃至10倍。
此外,在同一行业或企业间,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的薪资往往也是相差甚远。此前据媒体报道,某知名企业的老总年薪总额高达六千万元。按照目前的统计方式,他与一千名零收入职工的平均年薪为近六万元。对此,新华网友“流浪的风”特地在论坛上贴了一首打油诗来反映这种统计方式的不合理,“张家有财一千万,邻居九个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一百万。”
金勇进因此建议道,“未来统计数据除了要有总量的平均外,还要有一些结构性的数据,最好能就不同的地区、行业、部门做一些更为细致的分类,让人们的收入增长状况能够详细地在统计报表中清晰地体现出来,这样大家的种种疑问可能会减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