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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卓庆也就此进行了解释,他认为,从目前纽约、伦敦的情况看,传统的金融集聚区已经不能满足新增金融机构的需求,纽约、伦敦正在规划新的金融集聚区。自浦东新区开发开放以来,陆家嘴金融城逐步形成,已具规模;外滩金融集聚带在历史上即为金融机构集聚区域,目前正在原有集聚区域上向两侧延伸。
外滩作为上海金融业的发源地,曾盛极一时,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曾被称为“远东的华尔街”。在解放前,就金融市场规模而论,外滩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居世界第三。随着如今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外滩金融街被重新纳入规划,将延伸扩展为占地面积2.6平方公里的“外滩金融集聚带”。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说起“一城一带”的规划时解读说:“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聚集带,这两处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物理上主要的聚集点,黄埔江到那边正好是拐了一个弯,有弯的地方,有水的地方,财富才能留得住。”
2008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就曾召开“外滩金融开发推介会”。该区相关部门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上海外滩正积极重塑其金融功能——由现在的金融一条街扩展为金融集聚带。未来,黄浦江西岸的“外滩金融集聚带”将和对岸的陆家嘴金融城遥相呼应,“一城一带”隔江相望,错位互补,协同发展。
黄浦区区长周伟透露,“外滩金融集聚带”总体功能定位是以金融为主体,集聚与金融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产业,为陆家嘴发展金融要素市场、集聚重要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而目标是发展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
今年2月21日,方星海也在一个论坛上表示,黄埔区政府正把外滩沿岸的老式楼房腾挪出来,专门用来吸引财富与资产管理类机构,这能够让这类服务于高端人群的机构更有历史氛围延续的感觉。
着力打造金融中心软环境
虽然《条例(草案)》第三章论述金融中心建设的硬环境,但与之相较,有关软环境的内容占去文件的大部分,第四、五、六、七章都是围绕着金融中心软环境的建设进行规范,包括了人才、创新、信用、法治环境等方面。
在谈及金融创新环境建设方面,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卓庆认为,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能为了防止意外而停止创新,而是要依靠创新来减少国际金融动荡带来的冲击。
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迅雷对人才环境建设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上海近年来金融企业的人才总体是净流出。很多本地金融企业成为外资金融机构和外地金融机构的“培训中心”,人才流失严重。
高端人才引入乏力、原有人才流失严重、金融人才人口占比过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上海成为“合格”的国际金融中心。2月21日,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在一个论坛上表示:“上海如何吸引高层次的金融人才到上海来,这点我们市领导是非常重视的,并把它视为整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最关键的一环。”
《条例(草案)》第四章规定,除了通过户籍、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吸引金融人才来沪之外,金融人才奖励机制将由上海市政府进一步制定。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未来对于金融人才环境建设将会采取“一手引进”、“一手培养”并举的方式进行,而培养工作已经在这两年有所进展。
2007年,由中欧工商学院和上海陆家嘴集团共同发起的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成立,成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高层研究机构。同年,上海市政府和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创建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其宗旨是打造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模式办学的金融学院。
除此之外,近年来,上海为了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方面与国际接轨,同样不遗余力。2007年,上海成立了金融仲裁院,2008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黄浦区法院分别成立了金融审判庭,专门审理金融案件,开全国之先。
《中国经济周刊》从上海市人大获悉,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于地方法规的出台“二审三表决”的原则和审议进程,该《条例》将于今年第二季度正式出台。该《条例》将成为我国第一部推进一个城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