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测算,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的规定,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由于广东成品油的生产在全国占有一定的比重,这将对广东成品油消费税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预计2009年可增加消费税163.48亿元。
朱桂芳潘健红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