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汉获全国试点购节能车将获财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 12:04  武汉晨报

  据新华社电 17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的标准,并对推进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中央财政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按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价差,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据悉,长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是此次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最高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同时,地方财政也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计划4年内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试点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6万辆以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相关专题:

    中国行动应对经济下滑风险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