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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擅自出台个税减免政策无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19:4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只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一些地方擅自出台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没有法律依据。对于个人所得税内容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只有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有权。”针对媒体正在热炒的“国务院紧急叫停重庆购房退税政策”一事,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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