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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计税价就高不就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9日 17: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富)5%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同一车型各渠道销售价格高低各异,究竟该怎样计算呢?记者昨日从国税部门了解到,计算车辆购置税并不是简单地用购车价格乘以5%的税率就行,还要看每种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如果购车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将以实际购置价为准;如果低于,则以最低计税价为准。

  按照规定,优惠购车的期限为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车辆购置税不是以缴税时间为准,而是以开发票时间为准。”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车辆购置时间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价格证明的开具日期确定,因此提前购车,在优惠期限开具发票的一样可以享受优惠。

  记者同时获悉,目前我国现行的车辆购置税,其计税价格为车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不包含增值税的纯车价是:最终购买车价×(1-17%),车辆购置税是按照该计算结果得出的纯车价基础上乘以税率。由于目前车价都包含了增值税,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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