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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价部门应及时公布油气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14:24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洪玉英 黄欣达)对关系民生的物价调控与监管的信息,物价部门应创新价格信息,及时广而告之做到买卖双方信息对称。

  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陈范认为在调控和监管一些重要商品的价格,特别是关系民生的燃油、燃气的价格时,我省物价部门做得还不够。为此,他向省“两会”提交建议,物价部门应强化燃油、燃气价格的调控和监管。

  据悉,去年在我省一些地方,燃油的批零差价达到每吨上千元(有的地方超过1500元/吨),因为如此巨大的差价,即便是一个民营油站(日售30吨左右),每个月的毛利就超过百万元;瓶装液化气的批零价差也如出一辙。以14.5公斤装的液化气为例,最高时每瓶价差达到39元。   陈范说,当油、气价格一路深跌时,在成品油、液化气批发与零售出现巨额差价的情况下,如果调控不够及时、监管不够到位,人为地零售价“居高不下”就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陈范建议我省物价部门应结合当前市场形势,特别注重物价调控的时效性,及时作出物价调控的决策,避免因贻误时机导致物价失控。对关系民生的物价调控与监管信息,应创新价格信息及时地广而告之,做到买卖双方信息对称,让消费者永远也不要被蒙在鼓里。

  此外,还要加大物价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编辑 陈燕 张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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