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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二成遇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09:09  扬子晚报

  仍维持三成的首付比例,有望在春节前调低

  马祚波

  本报讯 南京楼市新政出台后,买房人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却发现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并没有下降,仍然维持商品房三成的首付比例。据了解,这一比例有望在春节前调低。

  市民汪先生上周在城南一处楼盘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装修房。开发商承诺给他的首付比例为两成,汪先生只要准备15万元的现金就可以买房了。当他付清首付,等着办理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手续时,贷款银行却告诉他“无法办理”,除非增加一成首付;或者全部使用商业贷款。

  “明明国家规定可以最低两成首付,为什么银行却要‘卡壳’呢?”汪先生说,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文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此后,南京各银行也宣布,只要符合条件的买房人都可以按照两成的首付比例。

  其实,真正“卡壳”的不在银行,而是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汪先生说,他后来从银行方面了解到,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依然维持商品房首付三成、二手房首付四成的规定。由于汪先生选择的是组合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必须统一,除非他全部使用商业贷款,才能享受到两成的首付。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这一规定仍在执行当中。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注意到买房人的这一需求,将在春节前的管委会会议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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