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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裁员将获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将出台一系列保障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据悉,这些政策的出台将减轻企业负担16亿元左右。
降低四项社保费率
2009年,南京市所有参保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宁企业)都会适度降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目前这一政策方案正在按规定报批,待省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
此外,降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标准,对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不同时期分别按原标准的10%、25%、50%收取滞纳金;中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500元降低到1000元,为企业减少支出约5000万元。
困难企业暂缓缴社保
南京市困难企业可在2009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此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现行的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将2007年底“404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时间延长1年;适度提高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不裁员将获补贴
受金融风暴冲击,南京市很多外向型企业发展受阻,对此,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并承诺在本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本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初始型创业且经营满一年以上、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将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4000元。
记者 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