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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记者杨明、杨守华)江苏省将从明年1月1号起暂停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把定价权“下放”给企业,过去曾经核过价格但尚未销售的普通住宅,企业也有权重新自主定价。
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解释政府把定价权下放给企业是为了让商品房的价格能够更灵敏地反应市场供求的变化,拉动内需。孔祥平说:“同时也增强房地产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暂停执行核价制度,并不等于放开不管。今后对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物价部门将严禁在房价外收取各种费用,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物价部门将对不执行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说,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时候,价格主管部门有责任依照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处罚,而当企业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我们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