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致汉
本报讯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以创新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为重点,建立了以“直接收缴为主、集中汇缴为辅”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鄂州出台了“确定计划、核定成本、政府统筹、奖励超收”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增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从2007年开始,对非税收入实行计划管理,以执收单位前两年实际收入平均数为基数,综合考虑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确定下一年度非税收入计划。针对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入的特点和性质,按照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测算、一费一率”,逐项进行成本核定,其征收成本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征收成本”支出,净收入全部由政府统筹。对非税收入建立和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超收奖励办法,因非政策性因素造成减收的相应扣减单位财政预算拨款;超计划征收的,其超计划部分由市政府按60%的比例对超收单位予以奖励。
该市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作为部门预算的收入来源,列入部门预算,征收成本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征收成本支出”;对罚没收入全部作为部门预算的收入来源,列入部门预算,其办案经费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办案经费支出”;对专项收入纳入政府专项收支预算管理,年初由单位制定专项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彩票资金等非税收入,视同切块资金进行管理。
鄂州市还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从2007年开始每月将非税收入同税收收入一道进行分析调研,查找征管中的问题,研究应对的措施和办法。对非税收入明显下降的,执收单位应当说明具体原因,对不能说明具体原因的执收单位要进行重点稽查。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网络化管理,将政策规定的非税收入收费项目通过编码录入非税软件,建立收费项目库,实现从执收单位开具电脑票据到收入自动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对市直207家执收单位和5家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实行了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