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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行房贷新政待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 14:09  沈阳网-沈阳晚报

  继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之后,前日,建设银行公布了房贷新政细则。

  建行表示,对于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给予优惠房贷支持,最低首付比例20%,最低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

  而首次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视首付比例不同,利率下限介于基准利率的0.7~0.8倍之间。

  记者咨询建行辽宁省分行相关部门,称由于总行刚刚出了细则,分行仍需研究制定一下适合本地的细则,相信会尽快出台。

  首次购房利率最低7折

  建行新闻发言人详解了符合 “最低首付比例20%,最低贷款利率7折”这项优惠的条件,即必须是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对于这部分购房居民,建行称在参考其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予以积极支持。

  此外,对居民首次利用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若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在20%至3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含);首付款比例在30%至4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5倍 (含);首付款比例在40%以上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含)。

  存量房贷利率视情况浮动

  而对于2008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建行表示,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对此,建行发言人解释说,所谓“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只适用于那些在10月27日以前签订了合同、但未发放贷款的情况,而已经接受贷款的购房者则不在考虑之列。此外,建行将实施区域化、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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