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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张丽春)在30人以上的劳资纠纷中,建筑施工单位占了38%,昨天,曾有案底的18家建筑企业当场和广州市劳动部门签订了不欠薪承诺书。从昨天开始至2009年元月20日,广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欠薪专项检查活动,市内3000多家施工企业都将签订不欠薪承诺书,一旦发生欠薪行为,将被暂停新项目投标资格。
“保证春节前后不拖欠工资、克扣员工工资。如拖欠、克扣工资而导致员工投诉或引起群体性事件,本公司承担危害社会治安等法律责任……”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召集了全市18家曾经有过投诉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大队长刘捍东表示,最近几年来,广州市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公司有2000~3000家。根据往年元旦、春节前欠薪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行业的情况,从2008年12月24日起至2009年元月20日,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要求全市3000多个在建施工企业,都签订“不欠薪承诺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对由于拖欠员工工资等原因引发职工聚集上访、堵塞交通、影响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对新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对本省范围内建筑企业建议省建设厅对其资质年检不予通过或降级;对外地的建筑企业通过省建设厅报建设部、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通报,通报信息除在本部门网站发布外还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并在一年内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对以追讨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的‘不法讨薪’行为,公安等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