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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增内需投资项目可先行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 10:16  第一财经日报

  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对新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将给予支持,重点项目将给予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介绍,国土资源部门将在继续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为扩大内需提供高效服务。新增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将给予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列入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和切块下达地方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先行用地。批准先行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在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对中央和山东省确定的扩大内需项目,凡涉及到用地的,均实行特殊支持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今年的用地指标中拿出一定比例,进行专项安排,明年将在全省用地指标中切块用于保障性住宅建设。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盘活的闲置土地、一些企业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等用地,优先用于扩大内需项目。对使用原土地进行增资扩建的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山东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省内重点项目,将在第一时间内启动规划调整、土地预审、征地和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可先用省储备库留存的指标周转使用,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尽量安排使用存量土地或已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土地,这种项目不再另行开展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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