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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借读费铁定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 08:44  新快报

  省物价局副局长叶冬表示,中小学仅允许9类收费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赵钊怡)“从明年元旦起,不用再交借读费了。”昨日上午,省物价局副局长叶冬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9年义务制教育阶段将正式取消借读费,包括小学升初中的赞助费(高中择校费不受影响)。同时广东还将出台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

  9类以外就是“乱收费”

  叶冬介绍说,省物价局对于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规定为4类,分别是校外活动收费、学生校内搭食费、学生课后托管费、搭乘校车费。服务性收费必须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原则,不得强制或进行统一收费;代收费则规定为5类,分别是作业本费、城镇中小学校服费、军训期间食宿费、高中学生体检费、初升高的报考费。叶冬强调,对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和统一为学生购买健康保险。

  叶冬表示,除以上提及的9类收费外,学校以任何其他名目的收费皆是“乱收费”,“学校不能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更不能强制收费,即便是服务性收费也要给学生自由选择的权利”。

  叶冬介绍说,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于民办中小学的基本收费,明确规定将分为学杂费和住宿费两类,其中学杂费为学费、课本费、体检费。相关费用的征收标准须在招生简章中公示,其代收费等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管理。叶冬强调,通知中还明确规定,禁止收取预留学位费和考试费。

  不该强收赈灾费

  昨日节目中,来自普宁的赖先生则投诉称,今年9月小孩小学入学时,被学校以“救助汶川地震灾区”为名强行收取了100元,不交就不给报到。对此,叶冬表示,赞助应是自愿的,学校以其他名义收费就是乱收费。

  来自珠海的邱先生则投诉某中学强令学生办理家校通,每月收取10元信息费,不装则“学生要扣分”。邱先生表示,自己从某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10元信息费,该公司只收了5元,其他5元由校长收2元、班主任收3元,对此他感到很不满。叶冬表示,学校不能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更不能强制学生家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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