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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采取18条新措施刺激房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 15:14  新华网

  新华网温州12月10日电 (记者 沈锡权)“二手房营业税实行分档补贴,最高比例可达70%”、“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首次购房首付降至20%”……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温州日前采取若干措施,刺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2月9日,温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持温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分进一步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四部分,共计18条。

  新措施规定,对个人在市区买卖普通住房,温州市将以房管部门受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对其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分三个档次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补贴,如购房4年(含)以上5年以内的补助比例为70%。经济界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二手房市场。

  据悉,新措施放宽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统一调整为65岁。对首次利用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经过调整以后,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期限都比以前提高了,购房的门槛也降低了不少。

  此外,新措施内容还包括“市区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户提高到不低于4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实行租售并举,每年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建设租赁性人才公寓小区和面向外来员工出租的宿舍”等。

  同时,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措施要求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处理机制,切实维护稳定。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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