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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家民间借贷中介运营 5万元即可放贷(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 15: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个人“放贷”收益几何:年利率10%~12%

  胡先生告诉记者,借款人通过他们融资年利率是10%~12%,略高于银行,但比起地下钱庄和其他融资机构每月3%~6%的利息,则要低得多。

  浙商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央行连续大幅度下调人民币利率,使得存款利率降至阶段最低水平,而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投资者找不到一种既安全又有较高收益的投资渠道,目前多数理财产品的年收益在3%-5%左右,相对民间借贷10%左右的利润空间,在目前的投资环境下,对投资者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

  他说,目前进入民间借贷市场融资的企业和个人,都是现金流不足,需要通过短期借款来解决周转问题,一般借款期限在1个月至3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因此,只要融资中介控制好风险,投资人通过民间借贷中介进行投资,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财方式,它的收益肯定要高过不少理财产品,更不用说存款利息。

  借贷中介是否合法不集资不复利受法律保护

  对于成都首家“民间借贷中介”注册营运并很快受到市场响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研究处孔凡胜研究员认为这与前期“融资难”有很大关系。孔凡胜说,在金融风暴冲击之下,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取得资金,他们将典当行、担保公司、地下钱庄当做融资的“救命稻草”。然而,当一些中小企业以60%的年利率获取高利贷资金后,却发现企业陷入另一场灾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急需能够为融资双方提供“利率适中、风险小、便利快捷且业务规范透明”的中介服务机构。

  那么,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成都市律师协会王坤林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法无禁止皆自由”,民间借贷中介开展业务时,只要坚守最高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不复利、不四倍、不集资”就是合法的。

  王坤林说,目前私贷正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和认可,目前,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核,民间借贷正由灰色地带走上“阳光之路”。

  专家提醒风险投资民间借贷要“三防”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操作等联系在一起,尤其是目前从事民间借贷的机构众多(有的注册了公司,但不做纯粹的中介,既吸资,也利用自己资金放贷,有的根本就没注册公司)而且良莠不齐,容易上当受骗。

  成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刘树文支招辨识“李鬼”,他说,“投资民间借贷要注意‘三防’。一要防那些‘游击队’,往往没有正规办公场所,单枪匹马揽活儿干,这种情况风险很大;二要提防那些动辄宣称年收益高过20%的民间借贷公司,这种公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几乎被挤压光了;三要提防那些不需要抵押物的民间借贷公司,年收益往往许诺给你30%以上,但风险也是惊人的。”

  对于借款人,刘会长建议对那些产品销路好生意兴隆的客户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可以作为重点借款对象,而对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以及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则要慎重。

  本报记者郑明

  关键词:借贷利率“不四倍”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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