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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出18条楼市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14:1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苏毅)《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昨日正式发布实施,将持续到2010年12月31日。《意见》中的“八大调税措施”吸人眼球,看得见的实惠让潜在的消费者为之心动。其中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自住房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免除应交全部契税。符合条件者仅此一项可节约近万元。

  “我省属于地产市场欠发达地区,一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不足,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且没有大起大落,基本没有泡沫。但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动荡,以及国内外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调整的影响,我省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压力。”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唐道明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意见》主要是着力减轻购房者的负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鼓励消费,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意见》共18条,“楼市新政”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政府调控、强化住房保障、优化投资环境、减轻居民购房税赋、扩大住房有效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其核心是减轻购房税费,降低购房门槛。其中“八大调税措施”成为百姓最关注的热点与焦点。《意见》规定:

  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被拆迁人购置住宅,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下调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出租房屋,均按综合税费率简易征收;

  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免除应交全部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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