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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民收入低
消费者代表乔涛涛表示,燃气公司总说郑州市民用燃气价格低于周边城市,但有没有计算过郑州的市民收入情况呢?
他举例说,北京、成都、上海、南京、杭州、郑州1~9月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8577元、12530元、20257元、17751元、18531元、11840元。按各城市现行的天然气气价,假使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购买天然气,北京可以购买9062立方米,成都可以购买8762立方米,上海市可以购买8103立方米,南京可以购买8069立方米,杭州市可以购买7721立方米,而郑州只可以购买7400立方米。在6个城市中郑州天然气气价为第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倒数第一,所能购买的气量也是倒数第一。这说明郑州目前的天然气价格占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远高于其他5个城市。“这种情况下,天然气涨价不合时宜。”
管网费收取不合理
消费者代表乔涛涛表示:“燃气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资和市民的初装费。从2001年6月至今,燃气公司收取用户的工程建设费用来进行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转化成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市民作为出资者,却从来也没有持过股、分过红,这不合理。”
另一位消费者代表建议:“应该将初装费转成股份。这样用户就成了股东,以后进行价格调整,大家就好商量。”
另外,乔涛涛还对管网费的缴纳提出了质疑:“根据郑州市区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依据和标准,从2001年起,每户应收取建设费1800元,而实际上,用户均需缴纳3500余元,这是为什么?”
吴彩云代表 提出第三方案
在昨天举行的燃气听证会上,9名代表赞成阶梯气价,但都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阶梯气价方案。
参加本次听证会已经是吴彩云近段时间参加的第二个调价听证会了。上月她是热力调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当时她明确反对热力涨价。
她在发言中表示,天然气价格最好不要涨价,但如果要涨的话也不同意燃气公司提出的两套方案,而是根据燃气公司提供的成本情况,自己提出了第三方案:
居民家庭每月用气在13立方米以下的,在燃气现价的基础上调高8分钱,执行每立方米天然气1.68元;居民家庭每月用气量在13~50立方米的,在原价基础上调高0.15元,执行天然气价格1.75元/立方米;居民家庭每月用气超过50立方米、在250立方米以下的,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调高0.24元,执行1.84元/立方米;家庭用气每月超过250立方米的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调高0.40元,执行2元/立方米的天然气价格。
“这种方案更加人性化,既解决了企业的困难,市民增加负担又不多。”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