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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人条例将收编规范民间借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8日 15:09  新闻晚报

  个人放贷如获得合法地位,庞大的地下民间借贷资本将大规模浮出水面

  徐洁云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近日在出席第二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间隙透露,允许企业和个人进行放贷业务的《放贷人条例》已经制定完成,并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等待审批。这将意味着个人放贷即将获得合法化地位,庞大的地下民间借贷资本将有机会大规模浮出水面,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将被大大拓宽。

  个人放贷将合法化

  刘萍表示,条例的出台实际上就针对地下钱庄,规范引导符合条件的钱庄为中小企业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刘萍透露,未来将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再到工商部门注册。

  此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公开表示,我国需要进行新一轮的金融改革,建立一种适度监管的金融体系。今后公民以借贷为生的话,可以建立自己的小额放贷公司。公民合法借出资金,合同可以得到法律保护,这可以减少很多犯罪行为。

  华东师范大学亚欧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南平对记者表示,央行的表态透露出了当前经济形势下决策层发出的一个信号——拯救企业,放款是第一位的,创造一切条件多放款。同时他表示,《条例》的出台将很大程度上改变目前民间融资的格局,在民营信贷业务方面,实际上只剩下了最后一道“红线”——不能吸储以及利率上限。

  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条例》草案完成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在中小企业经济界引发了巨大震动。

  “从传出消息到确认草案完成只不过两个多月时间,央行这次出手真快。”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昨天晚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力量终于即将获得接受合法“收编”的机会。如在温州经济界,一般普遍认为目前民间借贷资本的规模约有600亿之巨,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远不能达成规范民间资本的目的。

  “有巨大的融资需求,所以才有民间借贷的存在,以及规范收编的必要性。 ”温州市经营师协会会长、高级经济师郑明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融资的需求 “宜疏不宜堵”,所以非但中小企业在热切期待着《条例》的出台,温州以担保界为代表的民间资本实际上也对此期待已久。此前担保界在温州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竞争中全军覆没,而新规出台的曙光让他们也看到了新的希望。 “虽然规范合法化之后,贷款利率要比过去地下的状态低了不少,但有了合法身份,有了法律保障,所以还都是想走这条路的”,一位担保业从业者对记者称。

  此前由于没有合法的地位,民间借贷大多处于地下,除浙江等民间融资渠道以及信誉体系高度发达的地区外,资方和需方常常没有好的对接渠道。“期望这一政策能早点出台,到时候能够贷款融资的途径自然是越多越好、越方便越好,希望能在合法公正的情况下与资本方更直接、安全的合作。 ”上海远扬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的态度很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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