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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 粤企明年减负13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 08: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推开,有财税专家认为,广东应该是这次税收政策改革的最大受益省份之一,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受益与否,关键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以及企业对该政策的积极响应程度。

  明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三全”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全面转型,即全国范围、增值税覆盖的全行业和全额抵扣。

  具体对广东而言,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称,增值税转型受益最大的行业是制造业。但对于广东是否为受益最大的省份,还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来说,如果是外延型企业(加工出口企业),由于销售不在本地,增值税也增不到,这样也不大可能得到优惠。相反性质的企业,其税收优惠就是实实在在的。不过,林江强调,从增值税转型已开始试点的省份情况看,要从增值税转型中获得真正的优惠,还必须靠企业本身对该税收政策的响应执行程度。企业如果不怕手续麻烦,能够认真对待,确实会得到很多实惠。因此,林江建议,在明年1月1日实施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还必须出台一此配套措施,在税收征管环节上,化繁为简,鼓励企业不打折扣地执行新的税收政策。

  “此次增值税转型主要的措施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不过该项改革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不一。获利较多的将是存在增值税销项且新购置设备较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广东财税网的专家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广东虽然不是增值税转型的试点省份。但从广东的实际情况看,虽然外延企业多,但制造业也占相当大的份额。因此,从理论上估算,此次增值税转型广东省或将为企业减少税负达130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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