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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贷足80万元须符合四个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13:10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上海11月4日电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最新公布了“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咨询问答”,明确了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的家庭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

  按照规定,可享受贷款总额80万元新政策的具体对象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二是每户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人的同户成员,与借款人属同一户籍且同住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直系血亲);三是每户家庭有两个及以上的人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四是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余额倍率、还款能力等)。

  此外,若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对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若是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若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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