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多收气费被要求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11:40 新京报

  本报讯 广东省物价局透露,6月20日至22日的3天里,广州市内各大车用LPG企业下属站点擅自提高标准销售车用液化气价格,多收金额达54万多元。今日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将就此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

  物价部门抽查多收54万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20日零时,汽油、柴油每吨上涨1000元,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不得调价。但广州联新、振戎、洁能3家LPG企业联合将LPG价格调价至4.73元/升。广东省物价局抽查要求3家企业恢复原价。但21日,联新公司再次涨回4.38元/升。到昨日,3家公司都恢复原价。

  记者了解到,昨日,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又派出了两个检查组对有关车用LPG企业进行检查发现,6月20日至22日的3天里,广州市内各大车用LPG企业下属站点擅自提高标准销售车用LPG,共卖出超过50万升,多收54万多元。广州物价局表示,已责令相关企业近期将多收价款退还缴费者。

  擅自调价将追责领导

  广东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对不执行、不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价格调控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对擅自出台调价措施的,广东省各级政府监察、纠风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综合新华社 《南方都市报》报道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