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甘肃规定村干部不得代领代发救灾物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 06: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兰州5月29日电 (记者 曾华锋) 记者今天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为规范救灾款物发放,救助人员名单在村组公示后,要由受灾群众直接到乡镇政府领取,村组干部不得代领代发。

  甘肃省救灾款物的发放,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救助标准、享受救助条件及救灾款物数量。乡镇政府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坚持“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批并直接发放到户,在村一级张榜公布”的程序。

  同时,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已与民政、卫生、审计部门组成四个联合督查组,分赴陇南、甘南、天水等地开展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