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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禁入超市商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 18:32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今后,小作坊食品不能再进超市和商场,只能在附近区域销售。昨日,省质监局表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将对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加强管理,从即日起小作坊食品上将加贴限售专用标志,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区域。 今后小作坊食品将加贴“本产品仅限在本企业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限售标志。省质监局要求,小作坊必须在生产的食品上加贴这种标签,便于消费者辨认。 省质监局要求,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销售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质监部门将积极协调工商、卫生等部门,严格限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进入商场、超市等单位。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目前,我省有1.7万户食品生产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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