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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20日全面展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4:12 兰州日报
特约记者张平 记者王纯朴 本报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政策,切实做好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兰州市地税局根据有关规定从本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清算工作从3月2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清查的范围为:自1994年《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在兰州市范围内进行土地转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企业及非房地产开发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等)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完工或完成销售85%以上的均属土地增值税清算范围。 为了将这项工作做好做细,市地税局将清算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包括组织清算领导班子、选配人员、培训、宣传等内容;第二阶段,从4月1日开始进入清算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清算,该阶段为整项清算清收工作的重点。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市局清算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按照比例进行复审,确保清算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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