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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建设局长为企业算死亡成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8: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巨额赔付 项目流失 良心欠债 记 者 冯炜程 □通讯员 刘新海 岳川东 本报烟台3月12日讯 “四五十万现金,损失好几个项目,欠下一大笔良心债,这就是一起死亡一人的责任事故施工企业面临的损失,而引发这一系列损失的,很可能就是有的企业为了节省几十、几百块钱,留下的一个安全隐患。”在3月12日举行的烟台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会议上,当谈到施工安全时,当着烟台市所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老总们的面,烟台市建设局高庆波局长将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要付出的成本分析得如此透彻,台下的企业一把手们频频点头。 当高庆波局长谈到目前仍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时,他并没有一一分析弥补这些问题的必要性,而是耐心地给台下的建筑企业老总们算起了一旦隐患变成事故,发生死亡时企业要付出的成本。“部分施工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有的企业账算得很‘精’,什么都想省,专职安全管理员舍不得配,电器开关接触不好舍不得买,电线老化了舍不得换,能凑付就凑付,可能省了几十、几百块钱,也可能省了几千、几万块钱。但是,往往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酿就重大安全事故。”“按照现行的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死一个人,按全省上年平均工资20倍赔偿,施工企业要先掏将近30万,加上丧葬费、接待费、事故调查处理费等,安监部门罚款最低也得10万,算下来要将近50万,而这只是经济账。” “死了人,监管部门要扣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停工进行安全生产整顿,这些损失也是很大的,而且你再承揽工程时,建设单位听说你这个企业死过人,恐怕都得考虑考虑再说,这是经营账;还有一笔良心账,面对失去亲人的孤儿寡母和白发老人,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用钱来补偿的,你又于心何忍。”高局长说,作为企业负责人,大家一定要把账算清、算透,那样才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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