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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手机消费投诉仍然高居榜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9:39 南方日报

  省消委会公布2007年受理投诉情况,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97亿元

  手机消费投诉仍然高居榜首

  本报讯昨日,省消委会公布2007年受理投诉情况,并同时公布了2007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据悉,去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260件,家用电子电器类7788件,占投诉总量的33.48%,质量问题11940件,占投诉总量的51.33%,手机投诉仍高居榜首。据了解,在投诉案件中,已解决20882件;消费者免受损失1.97亿元;支持消费者起诉的165件。

  “黑手机”导致市场混乱

  据了解,手机投诉4109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的52.76%,占投诉总量的17.67%,投诉高居榜首。

  据分析,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未能掌握核心技术、内部管理水平不高,致使手机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在流通市场上,手机销售鱼目混珠,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水货充行货,以及虚假宣传或夸大手机功能等误导消费者。在手机行业竞争加剧的同时,“黑手机”及部分企业为他人非法贴牌等不法行为,导致市场竞争秩序混乱。此外,售后服务良莠不齐,将本属质量问题推卸为消费者使用不当,或利用部分消费者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来规避三包责任也占相当比例。

  假茶假烟假酒问题突出

  大家关注的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食品未过保质期发霉变质、有异物或异味等;化妆品细菌超标导致皮肤过敏等。

  同时,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主要投诉和忧虑的是食品的添加剂超标,或含有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熟食和裸装食品的加工和储运安全也令人担忧,学校周边小食店及油炸食品对学生安全健康的危害也不容忽视。化妆品投诉主要反映产品汞铅含量超标等。

  此外,假冒茶饮料、名酒和香烟问题也十分突出。

  网上购物成投诉新热点

  如今许多消费者喜欢的网上购物,由于互联网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加之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因证据不足,索赔无果。而且网上交易时,消费者难以见到实物,出现问题难享“三包”等权益,商家又往往不接消费者电话或不理会消费者的QQ对话,也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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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断行业几宗“罪”

  电信服务:电话卡余额不退还、充值卡设置有效期、乱收费、收费透明度不高、擅自开通业务并扣费、承诺不兑现、网速慢、信号差等。

  有线电视:电视信号不稳定,画面不清晰;大量插播广告,电视购物宣传不实;机顶盒质量差,转换速度慢;服务不及时,维修技术差,收费不合理等。

  交通运输:航班、列车班次延误、取消或重新调配,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订票服务出错不承担责任;消费者对退票收取手续费或对退票款金额有异议等。

  2007年广东消费维权十大事件

  1.伪劣热水器致孕妇死亡案

  2007年3月,江西省上高县发生一宗热水器造成孕妇陈某死亡案。据投诉方反映,该热水器产自顺德区容桂镇某实业公司,刚使用便出现了事故,要求赔偿30万元。厂方否认热水器是该厂产品,而是中山市一个厂家冒牌生产的。经过反复多次电话联系及当面交涉,在事实面前,冒牌厂家向受害者家属赔偿了15万元。

  2.风扇漏电致少年死亡案

  2007年7月28日晚,家住陆丰市城东镇淡水村的村民吴某购买了一台“西崎牌”电风扇,翌日12时左右,该村13岁少年开启该台电风扇时,手刚触到风扇外壳即倒地身亡,后经验尸鉴定,系触电死亡。陆丰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与风扇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厂方承认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给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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