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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购食用油将被实行限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3:2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我市启动食用油供应零售价日报监测制,严打囤积居奇哄抬油价等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罗强 实习生 栾东方)在遇到顾客大批量购买食用油,或是出现市民排队抢购,市商委将及时采取措施,指导企业启动食用油限购措施。昨日,市商委正式启动了食用油日监测报告制,以掌握食用油供应、价格,将严打囤积居奇哄抬油价等违法行为

  每日监测食用油价格供应

  近期,大豆、食用油价格攀升,引发食用油价格跟着上涨。3月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粮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食用油供应。

  3月10日,市商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区县、各经销商要全力确保食用油,尤其是小包装食用油的货源供应。并于3月11日至31日期间,对全市食用油零售、批发开展日报监测。

  按照要求,市商委选择了23家食用油零售企业,10家批发企业,开展食用油日报监测制。各监测点每天必须及时将食用油当日的销量、库存量、零售价格、批发价等4个重要参数上报市商委。

  每天,市商委还将安排专人,对全市各类食用油零售网点进行跟踪调查,全面掌握食用油,尤其是小包装食用油购销情况。

  遇抢购将启动食用油限购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粮食局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建设,对小包装食用油供应偏紧的地区,要定点、定量、定企业加工投放地方储备。

  食用油经销企业、超市,在遇到大批量购买食用油,或是出现市民排队抢购食用油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当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市商委也将协调各地方商贸主管部门,对食用油销售及时采取限购措施。

  食用油一旦出现抢购,市商委将指导企业施行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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