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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30万家庭享受经适房项检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0:49 上海商报
商报综合报道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海市政府在开展住房调查,掌握本市居民住房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住房建设情况,制定了《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 据悉,《规划》旨在完善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今后五年的总体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制订和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实施和考核依据。《规划》原则为广覆盖、保基本、分层次、重公平、促稳定。 《规划》目标为:1、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将政策覆盖面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2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受益家庭累计新增不少于10万户。2、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2年,累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30万户。3、坚持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的机制,通过推进旧区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研究实施“租房贴费”政策,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家庭的住房条件。同时,加快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改善来沪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规划》指出,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保障家庭准入条件,主要依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从家庭住房困难面积、收入线和金融资产线等方面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并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采取登记轮候方式购买,按照家庭的人口结构,配售不同户型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实行半封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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