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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米面油肉蛋奶涨价需备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15:06 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讯 (记者程娇)2月1日上午,海口市物价局召集海口15家被纳入提价申报范围的规模企业,向他们公布了海口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要求企业在对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等部分重要商品提价时,必须提前向物价部门备案。对违规企业,物价部门将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根据规定,列入备案企业名录的为当地市场销售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海口15家备案企业包括家乐福、大润发、万福隆、大同货仓、海南第一百货、龙泉集团、罗牛山、南国超市等。 备案的商品是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调和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鸡、鸡蛋;牛奶。 按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备案的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相关经营者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达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物价部门强调,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降低提价幅度或标准等规定,以及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他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消费者如发现企业违反价格干预措施和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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