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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价房5年内断供由政府回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0:56 南方日报
[封面]限价房5年内断供由政府回购 断供房由谁处置不明致难贷公积金,管理办法将作补充—— 本报讯 (记者/张睿 实习生/邹家琳)广州首批限价房的中签者日前报料称,好不容易获得购买限价房的资格,却被银行告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中介服务管理所和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购买限价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个人贷款,只是由于之前出台的《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对于购房5年内断供,房产由谁来处置一项未做明确规定,导致现在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难以执行。 据悉,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协商,拟出了《办法》的补充文件,准备报批市政府。“我们保证不会影响保利西子湾的正常销售。”中介服务管理所负责人表示。 公积金中心目前无法处置5年内断供限价房产 《办法》明确规定: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正是因为限价房的这个特性,如果在5年内个人房贷出现了逾期并导致司法程序的话,我们将无法处置其房屋以规避贷款风险。”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 根据《办法》,如果限价房购房者在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就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权属登记之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是安排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人士购买。 而5年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标准为:出租或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 5年内断供将由政府回购 保利西子湾项目负责人称,个人贷款办理程序上的“卡壳”,关键在于5年内抵押物的处置权没有明确。《办法》中提出的“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的条款,是针对购买者所说的,但并没有说5年内银行没有对这些房产的处置权。只是因为《办法》中没有白纸黑字标出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方面会担心贷款风险。 据了解,在普通商品房销售中,开发商与银行在按揭合作协议中都会有诸如“如购房者逾期不能偿还按揭贷款时,开发商将承担回购保证。”的承诺。开发商要承担回购义务偿还贷款。那么,限价房的回购义务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针对这个问题,市国土房管局中介服务管理所已经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协商,并且已经制定了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将呈市政府批复。市中介服务管理所负责人透露,《补充文件》规定,如5年内断供,主要由政府进行回购。 “保利西子湾的销售不会受影响”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肯定支持限价房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解决5年内贷款人断供风险的问题,中心将加快保利西子湾公积金贷款办理进度。“原本需要3个工作日审批,我们会尽量缩短为1个工作日。” 按照限价房的销售流程,摇中珠的限价房购房者必须在1月30日前完成限价房贷款的预审批,才能进行下一个步骤。市中介服务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保利西子湾的销售不会受到影响。” 链接 对廉租房、经适房政策有疑惑? 下周二可在线咨询 本报讯 (记者/张睿)广州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试行管理办法都已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管理办法,增强市民对两个管理办法的认识和了解,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与交流,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将于下周二上午9时至11时,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再次举办“在线交流”活动,接受市民网上咨询。 广大市民可针对《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于当天上午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 ://www.laho.gov.cn)“在线交流”栏目,发言提问,市国土房管局将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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