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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数市民支持有偿使用塑料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6:56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1月10日电(记者 刘芳)深圳是目前国内第一个采用立法形式推动建立有偿使用塑料袋制度的城市。今天,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最新通知做出回应。 曾穗生说,国办通知对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且有了细化和配套,下一步深圳市要研究解决的是与立法相关的配套使用措施。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大中型超市中塑料袋的流量非常大。根据一项保守估计,在整个深圳市,共有350个大中型超市,一年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是17.5亿个。 深圳市去年就拿出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如今,三个月的公示已经结束。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向深圳市法制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越来越多。曾穗生说,这些意见和建议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支持政府实施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措施,这些声音占据了主流。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限制使用免费塑料袋,需要政府、厂家、商家、消费者共同承担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大部分消费者会因此措施产生不便,有些市民提出能否使用替代品来代替塑料袋。 曾穗生也提到,该项立法能在深圳首先提出,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有很大关系。在国办通知之前,深圳市民就以各种方式支持立法,包括以行动支持。深圳市著名的大型超市岁宝百货,就率先推出免费无纺布购物袋,消费者完成100元以上的购物可免费领取一个。而在深圳书城,已经实施纸购物袋很长时间了。如今,在深圳的大型超市、义工组织和基层的街道,都有民间自发的行动在支持着环保购物袋的推广。 有些替代品生产厂家还提出了一个方案:每个无纺布购物袋,每使用一次就盖一次章,使用5次以上就由商家收回,再免费提供一个新的,以此来实现循环使用。 曾穗生说,《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一定会实施,但在实施前“必然要经过修改和再修改”。因此,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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