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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楼盘规定采取公积金贷款房价上升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 05:09 新快报
元旦楼市“小黄金周”首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中介所突击检查市内新开盘的楼盘,包括海珠区和珠江新城三个楼盘。销售基本规范,各项公示总体达标。但记者发现,有楼盘“歧视”公积金按揭,市民如果购买特价单位且申请公积金住房按揭的,房价要上升3%。 公积金按揭要升价3% 在昨日巡查的海珠区某楼盘,其规定购买楼盘特惠单位,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单位的房价就要上升3%。一套210万元的房子,市民如果选公积金贷款,就要多付6.3万元房款。这是楼盘“歧视”公积金按揭的又一新现象。 据了解,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时间要比一般商业贷款晚一个月左右,所以很多楼盘都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减少优惠的做法来“鼓励”市民选商业贷款,此行为被视为“歧视”公积金按揭的霸王条款。而该楼盘不是减少优惠,而是通过上升房价来操作,明显更让买家感到不公。 对于楼盘“歧视”公积金按揭的行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曾表示,国家并无强制发展商需提供公积金贷款方式的规定,因此该种行为虽然让买家憎恶,但却没办法投诉。 A4纸公示所有单元房价 除此以外,昨日巡查的总体情况不错,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需要加强。如个别楼盘把所有推售单位的房价只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市民只能挤在一起看房价,老人更是难以看清楚房价。另外,有的楼盘销控表摆在比较隐蔽的地方,不方便买家了解价格和销售情况,示范合同和规划附图不按要求公示在明显处。 在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土房管局中介所负责人曾表示,今后还会要求开发商把类似垃圾站、老人活动中心等一些公共配套设施也在平面图和模型中体现出来,争取年内实现。但从巡查情况看,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发商寥寥无几。新快报记者 黄颖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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